——2019年8月30日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张胜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县审计局对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今年的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国家省市审计工作会议要求,以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为主线,主要审计了县本级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专项资金,在对违规问题做出处理的同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为建设全省经济强县发挥了监督保障作用。
一、县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度,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23,568万元,占调整预算218,900万元的102.13%,同比增长11.04%,同比收入增加22,232万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81,502万元,占调整预算179,800万元的100.95%,同比增长23.82%,同比收入增加34,916万元;乡镇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2,066万元,占调整预算39,100万元的107.59%,比上年减少23.17%,同比收入减少12,684万元。
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年份 |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 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 乡镇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
2018年完成 | 223,568 | 181,502 | 42,066 |
2018年调整预算 | 218,900 | 179,800 | 39,100 |
2018年预算完成比例 | 102.13% | 100.95% | 107.59% |
2017年完成 | 201,336 | 146,586 | 54,750 |
2018年比2017年增收 | 22,232 | 34,916 | -12,684 |
2018年比2017年增收比例 | 11.04% | 23.82% | -23.17% |
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147,915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66.16%,与2017年125,718万元相比增加收入22,197万元,同比增长17.66%,其中:企业所得税收入21,837万元,比上年增加7,349万元;资源税收入1,683万元,比上年增加1,269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18,459万元,比上年增加5,384万元;土地增值税收入7,015万元,比上年增加4,534万元;车船税收入1,234万元,比上年增加117万元;耕地占用税收入21,705万元,比上年增加614万元;契税收入24,279万元,比上年增加8,950万元;烟叶税收入772万元,比上年增加359万元;环境保护税收入1,717万元,比上年增加1,717万元;增值税收入34,894万元,比上年减少5,815万元;营业税收入0万元(营改增),比上年减少272万元;个人所得税收入3,138万元,比上年减少16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4,115万元,比上年减少922万元;房产税收入4,191万元,比上年减少166万元;印花税收入2,876万元,比上年减少761万元。
2018年度,非税收入75,653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33.84%,与2017年相比增加35万元,同比增长0.05%,其中:专项收入4,414万元,比上年增加9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2,672万元,比上年增加20,669万元;其他收入7,633万元,比上年增加1,304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2,636万元,比上年减少1,481万元;罚没收入5,298万元,比上年减少5,83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000万元,比上年减少14,629万元。
2018年度,全县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349,168万元,执行过程中,因使用上级补助、新增政府债券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数为425,028万元,全县一般公共财政支出决算424,55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9.89%,比上年增长6.43%,比上年增支25,668万元。其中: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77,63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9.87%,比上年增长6.02%,比上年增支21,444万元;乡镇级支出46,921万元,占调整预算46,921万元的100%,比上年增长9.89%,比上年增支4,224万元。
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年份 |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 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 乡镇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
2018年完成 | 424,553 | 377,632 | 46,921 |
2018年调整预算 | 425,028 | 378,107 | 46,921 |
2018年预算完成比例 | 99.89% | 99.87% | 100% |
2017年完成 | 398,885 | 356,188 | 42,697 |
2018年比2017年增加支出 | 25,668 | 21,444 | 4,224 |
2018年比2017年增支比例 | 6.43% | 6.02% | 9.89% |
2018年公共财政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888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9.63%;公共安全支出17,687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4.17%;教育支出102,618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24.17%;科学技术支出6,414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1.5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47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0.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135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16.0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632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18.05%;节能环保支出9,645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2.27%;城乡社区支出32,317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7.61%;农林水支出51,219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12.06%;交通运输支出4,283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1.0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物支出2,546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0.6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80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0.2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617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0.38%;住房保障支出925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0.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53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0.27%;债务付息支出4,871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1.15%;其他支出276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0.0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度,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6,338万元,占调整预算37,820万元的96.08%,比上年增长12.20%,增收3,950万元;年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40,052万元,执行过程中,因使用上级补助、新增政府债券等安排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数为60,8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8,68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6.38%,比上年增长92.03%,比上年增加支出28,124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整预算1,000万元,实际完成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调整预算21万元,实际支出21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仅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含纳入市级以上统筹的6项基金)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7,110万元,为年初预算 65,267.79 万元的102.8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6,686万元,为年初预算62,389.59万元的106.89%,本年收支结余42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2,517万元。
二、县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县级财政预算收支方面问题
1. 超支新农合基金2,482.10万元
2018年度全县新农合基金收入45,775.65万元,支出48,257.75万元,本年收支结余-2,482.10万元。
2.扩大预算支出范围向非预算单位拨款2,161.55万元
2018年度,县财政从“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科目向非预算单位拨款2,161.55万元,其中:地税局1,101.55万元,国税局1,060万元。
3.滞留财政资金1,923.66万元
县财政滞留各项惠农补贴专项资金1,849.66万元,滞留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74万元。
4.财政收入未及时入库2,182.71万元。
(1)2018年底,县财政基金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未及时入库2,181.88万元。
(2)2018年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利息收入0.83万元应缴未缴国库。
5.国库借出资金长期挂账30,545.04万元
(1)2018年县财政国库“借出款项”科目借出款项逾期三年以上4,785.04万元(建设局20万元、盐业局49.04万元、治理超限超载办公室8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13万元、财源公司4,623万元)。
(2)2018年县财政国库 “其他应收款”科目应收款项逾期三年以上未收回25,760万元(县交通局600万元、土地开发储备中心11,000万元、鸦岭镇人民政府100万元、彭婆镇人民政府1,000万元、县国资办10,000万元、县产业集聚区3,000万元、企业股60万元)。
6.违规出租出借出让国有资产
2018年江左镇计生站等16个单位违规出租出借资产。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对县政府办、水利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财政局、滨河新区管委会、纪委、交警队等7个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如下问题:
1.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618.51万元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生产建设和事业发展支出预算未细化614.67万元,水利局3.84万元公用经费预算未细化。
2. 预算项目支出执行率低
县水利局年初项目预算支出1,517.30万元,当年实际执行项目支出284.30万元,项目预算支出率为18.73%。
3.未完成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246.62万元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未完成收入预算195.22万元,未完成支出预算51.40万元。
4.上年结转未编入当年预算15.70万元
县财政局2017年结转结余资金15.70万元未编入2018年收入预算。
5.原始单据不完整列支费用51.17万元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11.89万元、滨河新区管理委员会19.60万元、县政府办6.14万元、水利局1万元、县纪委6.67万元、县交警队5.87万元。
6.县政府办应上缴未上缴财政资金(房租收入等三项)99.45万元。
7.往来款长期挂账395.41万元
交警队389.90万元、财政局5.51万元。
8.县财政局财政收入(以前年度采购中心收取的招标文件工本费)6.08万元未及时入库。
9.会计工作不规范187.11万元
县水利局差旅费报销不规范0.35万元、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罚没收入19.60万元未记账、滨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冲减项目支出17.44万元未附原始凭证、交警队无故调整“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科目134.24万元及记账错误13.33万元、财政局处置固定资产未做账务处理2.15万元。
三、专项审计(审计调查)情况
(一) 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审计
2018年全县建成并分配棚户区改造住房234套;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4265户。2018年县财政共筹集和安排城镇安居工程资金1,328.61万元;当年支出271.13万元;年末累计结存3,588.06万元。2018年底城镇安居工程项目银行贷款余额10,955.48万元。存在问题是:
1.工程项目进展缓慢
伊川县书香政和国际奋进煤矿棚户区改造系2015年开工项目,至审计日项目尚未建成。
2.公共租赁住房闲置908套
县产业集聚区(东园)一期公租房项目共建设1172套,已分配入住295套,闲置877套;洛阳源华冶金高温材料有限公司公租房项目共建设100套公租房,已分配入住69套,闲置31套。
3. 违规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待遇
8户公租房承租户在2018年购置经济适用房仍违规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待遇。
4.应收未收公租房租金23.22万元
2018年县阳光居小区(一区)、(二区)公共租赁住房应收未收公租房租金23.22万元。
(二)国有投融资公司运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2018 年底,财源、金利、金财、生态科技城4家国有投融资公司资产总计166.15亿元,负债总计 106.44亿元,所有者权益总计59.71亿元,2016 至 2018 年实现利润共1.77亿元。调查发现以下问题:
1.债务逾期
2018 年底,财源、金利2家公司债务逾期24 笔、金额4.33亿元(本金 3.85 亿元,利息 0.48亿),其中:县金利投资有限公司债务逾期本金3.73亿元,逾期利息0.47亿元。
2.营业收入低,盈利能力弱
金财公司 2016 至 2018 年无经营性收入;财源、生态科技城2家公司营业收入占总收入比重低于 50%;金利公司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达到 50%以上;生态科技城投资有限公司2016 至2018 年累计亏损0.18亿元。
3.企业债务规模大,利息负担沉重
4家公司 2016 至 2018 年财务费用支出总额 7.08亿元,高于三年营业收入总额 4.55亿元,三年共使用财政拨款支付财务费用3.09亿元。
4.对外借出款项存在难以按期收回风险
截至 2018 年底,财源、金利2家公司借出款金额合计39.23亿元,其中31笔逾期未收回,逾期本息4.39亿元。
5.对外担保涉及案件诉讼,存在或有负债风险
截至 2018 年底,财源、金财2家公司对外提供担保35笔,担保金额8.02亿元。其中:财源公司为洛阳芯源半导体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1亿元,洛阳芯源半导体有限公司已出现债务违约,财源公司已代洛阳芯源半导体有限公司偿还债务本息1.07 亿元。
(三)“一卡通”惠农补贴资金审计情况
2017 至 2018 年全县共安排耕地地力保护类等8类惠农补贴资金57,047.87万元,审计发现问题如下:
1.应补未补农机补贴7.40万元
江左镇刘自强2018年7月在县农机局购买一台自走式风送喷雾机,应发放补贴金额0.60万元未发放;白元镇魏会钦2018年10月购买一台豪丰牌1SP-265型深松机, 6.80万元应以农机补贴形式发放给供货方未发放。
2.重复享受补贴3.36万元
5户重复享受耕地地力补贴资金1.01万元,41人重复享受低保五保补贴2.35万元。
3.不符合条件享受补贴9.68万元
42名非低保残疾人领取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1.45万元。104名死亡人口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2.16万元。22名死亡人口享受低保补贴1.67万元。7名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同时享受低保五保补贴2.72万元。8个非独生子女家庭领取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费12人1.68万元。
(四) 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审计调查情况
调查发现,截止2019年3月14日,全县拖欠民营中小企业工程款金额 70,232.02万元,涉及项目254个、民营企业200余家。其中拖欠1年以内(含一年)56,428.03万元,拖欠1至3年(含三年)13,710.65万元,拖欠3至5年(含五年)93.35万元。
四、审计建议
(一)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严格执行预算法。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依法理财,规范管理。
(二)强化往来款项管理,及时化解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县政府组织专项清理工作,县财政和各部门单位及时清理各种往来款项。
(三)完善工程建设项目预算管理,逐步减少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量入为出,缩减非紧迫性工程和非生产性建设项目,减少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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