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刑事审判工作更好的开展,不断提升刑事审判工作质量,按照县人大常委的工作安排,十一月份,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孟现的带领下,法工委组织开展了对县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专项检查。期间分别听取了县法院和三个承担刑事审判工作的法庭今年以来刑事审判工作的情况汇报,调阅了部分案件卷宗材料,进行了走访座谈等。通过检查,我们认为,县法院能够认真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方针,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积极开展刑事审判工作,有力地打击了犯罪,保护了人民,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为县城经济的跨越发展和平安和谐伊川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刑事审判工作的主要情况
今年以来,县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96件,至检查时已审结429件,判处579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及拘役的493人,占判处刑罚总人数的85.1%;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34人,占判处刑罚总人数的5.9%;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0人,占判处刑罚总人数的5.2%;单处罚金的12人,占判处刑罚总人数的2.1%;免予刑事处罚11人,占判处刑罚总人数的1.9%.
突出刑事打击重点,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一是突出严惩各类刑事犯罪,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今年以来,共审结抢劫、绑架、强奸等恶性犯罪案件52件84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7人,重刑率为32.1%;审结贩卖运输毒品、寻衅滋事等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16件28人;审结盗窃、抢夺、诈骗等侵财犯罪案件87件129人;审结故意伤害犯罪案件100件132人等,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二是不断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审结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经济犯罪案件4件4人,为我县的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突出严惩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今年以来共受理贪污、贿赂、渎职案件13件,已审结11件,判处犯罪分子15人,有力地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认真贯彻各项刑事政策,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依法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又注意依法从宽处罚因民间纠纷引发的各类犯罪以及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犯罪,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今年已审结的429件579人中,依法对289名被告人宣告了缓刑,占判决总人数的49.9%,对12名被告人单处了罚金,另有11名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被告人被免予刑事处罚,做到了宽严相济,罚当其罪。二是认真贯彻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政策,对于未成年被告人,县法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不断探索完善了人性化的少年审判工作机制,专设了少年审判法庭,并从有利于青少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角度出发,尽可能地适用非监禁刑,在今年已审结的涉及68名未成年被告人犯罪案件中,对33人依法适用了非监禁刑,对2人单处了罚金,做到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三是注重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对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抓住庭前、庭中庭后三个环节,把民事赔偿的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不断加大调解力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在今年审结的68件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有60件通过调解解决了赔偿问题,调撤率达到了88%,有效地化解了矛盾,减少了社会对抗,促进了社会和谐。
加强审判监督管理,确保办案质量与效率。一是严把质量关。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进一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行为,不断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了裁判的公信力,不断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审判工作各环节责任,确保把好裁判法律文书校对关、事实认定关、评判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将案件审核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严把时效关。不断加强刑事审判流程管理,坚持排期开庭,建立超审限预警、催办、督办机制,有效缩减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同时加强对案件分类管理,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的案件,积极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简易审,提高了办案效率,刑事案件办案周期平均为29天,已审结的案件除个别职务犯罪因系统内审外全部做到了审限内结案。三是强化社会监督。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审理的案件外,所有刑事案件的审理一律对外公开,并采用庭审直播、文书上网、开放庭审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对一些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 ,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参加旁听,虑心听取意见和建议,收到了较好效果,有效地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升和裁判的公平公正。
拓展刑事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一是认真开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县法院认真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性化的少年审判预防工作,先后选派多名优秀法官担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定期为学生举办法制讲座,提高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二是积极参与非监禁刑罪犯的社区矫正和帮教。与公安、司法行政、社区联合开展预防、控制、矫治等工作,督促监护人或家属积极履行帮教和监督职责,帮助其增强改造信心,争取早日回归社会。三是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法官进村、包村活动,切实履行“法官村长”职责,通过案例报道、案件点评、印发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制作专题节目等形式宣讲法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针对刑事审判中发现的发案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帮助其完善制度,改善管理、堵塞漏洞,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不断促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县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刑事审判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近年来,我县的刑事犯罪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各种因社会深层次问题和矛盾引发的新型犯罪、群体性复杂案件不断增加,智能型、高科技犯罪案件不断出现,刑事审判工作任务非常繁重。与此相对应的是,县法院从事审判工作的审判员仅有9人,辅助人员8人,面对每年数百起的刑事案件,审判力量不足、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且审判队伍的年龄结构不尽合理,潜藏着断层的危险,刑事审判法官应对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刑事审判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精英化建设任务仍然繁重等。
刑事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随着民主法治的不断进步和全社会法律意识的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要求和司法期待不断增强,对刑事审判的质量和效率有了更高的要求。县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总体质量较好,但在今年已审结的429件案件中,仍有36件上诉,4件抗诉,已被上级法院发还重审11件,改判2件。在抽阅的案件卷宗中,有的合议庭笔录没有合议庭成员的意见,有的缺失延长审限的批准手续,有的判决书出现引用法律条款错误,罚金数额书写错误等。在审限方面,个别职务犯罪因系统内审原因存在超审限判决现象,其他刑事案件虽然都在审限内办结,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延长审理期限的情况仍然比较普遍等。
三、工作建议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要严格依法办案,不断提高刑事审判质量和效率。公正和效率是审判工作的根本,也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因此县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要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深刻把握领会刑事立法的精神实质,准确理解和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严格依法定罪量刑,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坚决防止片面、机械地理解适用法律,确保不枉不纵,切实提高案件的审判质量。要不断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科学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力求刑事审判量刑均衡。要完善裁判文书的审核制度,强化对裁判文书的法理、情理、事理的论述,确保裁判文书质量。要着力提高庭审水平和庭审效率,进一步强化程序公正意识,通过庭审活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充分体现司法公开、司法文明、司法民主,以程序公正确保实体公正。要进一步深化审判流程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坚决防止和纠正超审限、久拖不决现象。
要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加强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增强法官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使全体法官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政治理念。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法官队伍掌握法律政策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增强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释法说理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要加强审判队伍和审判作风建设,建立健全法官队伍的合理梯队制度,深挖刑事审判办案潜力,合理配置审判力量,防止审判力量断层。要牢固树立“保障人权”、“证据裁判”、公正裁判“的刑事司法理念,更加注重保障民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要加强廉洁司法教育,不断完善规范刑事审判活动制度建设,健全监督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清廉,提高刑事审判的司法公信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过硬,司法作风优良,高效公正廉洁的刑事审判队伍。
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刑事审判社会效果。县人民法院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的传播能力,不断增强人民法院宣传工作的亲和力、公信力和影响力,对一些大案要案和社会反响较大的案件,在坚持进行公开审理、公开宣判的同时加强深入剖析,采取有效形式,进一步提高警示教育质量,使其真正起到审判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巩固和扩大刑事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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