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4日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50次会议上伊川县财政局局长 任孟超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要求,我代表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伊川县2020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请予审查。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国有资产配置和运行效率进一步提高。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2020年伊川县4家一级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25.45亿元,负债总额116.12亿元,所有者权益109.34亿元,营业利润0.98亿元,营业收入7.31亿元,营业外收入1.44亿元,利润0.34亿元,上缴税金0.46亿元。伊川县无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
其中:
1.财源公司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53亿元,利润3595万元,上缴税金4261万元,全年实现融资14.3亿元,资产总额163.72亿元;
2.国志信公司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054.86万元,利润-374.86万元,上缴税金275.19万元,资产总额45.57亿元;
3.乡村振兴公司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17.13万元,利润138.27万元,上缴税金28.7万元。全年实现融资20995.61万元,资产总额99620.61万元;
4.产业集聚区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24日挂牌,未产生本年收入利润。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566337.95 万元;负债总额329853.20万元;净资产236484.75 万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207869.18 万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358468.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1383.35万元;固定资产149783.56万元;在建工程128047.13万元;无形资产6044.60万元;政府储备物资732.17万元;公共基础设施30407.99万元;保障性住房9779.03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依据2020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我县国有土地面积7227.72公顷。其中国有农用地1176.62公顷,国有建设用地4954.80公顷,国有未利用地1096.30公顷。
2020年,我县的主要矿种有煤炭、铝土矿、磷矿,其中铝土矿储量473.30吨,煤碳储量41.05亿吨,磷矿储量933.30万吨。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
1.企业主要投资项目情况。2020年,企业投资项目共计11个,其中:财源公司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完成投资0.57亿元;王庄安置房项目,实现产值约1.2亿元;奋进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实现销售收入0.73亿元;白降河改线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90%,产值约0.11亿元;忠旺铝业土方项目,已完成工程量75%,完成产值约0.15亿元;市政基础设施维护项目,完成产值0.06亿元;康乐花园项目已完成销售额51%,回款金额0.1亿元;国志信公司生态修复项目,完成总投资2490万元;乡村振兴公司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完成投资1.88亿元;建业绿色基地,完成投资0.04亿元;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完成投资0.83亿元。
2.国企改革向纵深推进。我县全年组织召开国企国资改革会议6次,专项协调会、对接会23次,以听取汇报、现场督导、资料查阅等形式,部署改革事项,解决疑难问题。
3.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国资流失。加强企业财务风险监测和担保管理,建立季度报告分析制度,严格落实投融资事项报告制度,并严格规范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1.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印发了《伊川县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并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严格按照资产配置标准执行;按照《洛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规定,全面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明确岗位职责,完善程序流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做好我县机构改革有关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按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认真按照“分类施策、简化程序、把握重点、防止流失”的原则,顺利完成部分资产划转、整体资产划转等有关工作,切实加强办公用房、土地、公务用车等重点资产管理,保证机构改革中国有资产不流失。
3.构建国有资产报告工作配套制度体系
做好牵头起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编制办法、明确报告内容、工作机制、部门职责和编报程序,贯彻落实向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
4.优化配置资源,提升社会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有力保障了教育条件改善和质量提升;大力加强公共文化事业,改善城乡公共文化设施,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卫生事业,在均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
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保障所有者权益。建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制度,建立矿业权、占补平衡指标公开交易制度;科学协调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保持经济持续发展,严守耕地保护红线,集约节约利用资源,注重露天矿山开发及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稳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重大制度改革,全面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监管。
严格水资源管理,强化水资源保护。依法推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全县共办理取水许可证149家,全部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将再生水、城市雨洪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加快推进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严守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强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三、国有资产领域的工作成绩
(一)国有资源收入
2020年共出让土地34宗,面积119.98公顷,收缴出让金共计18.39亿元;矿业权出让1宗,出让金2.3亿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收益29.17万元;出租出借收益199.54万元。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成效
1.全面巩固改革成果。随着改革任务的落地落实,我县国有企业布局结构逐步优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经营机制加快转换,企业活力明显增强。
2.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到2020年,党组织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更加牢固,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企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国有企业董事会决策作用执行更加规范,监事会监督作用覆盖更加全面;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使我县国有企业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
3.董事会建设更加完善。完善董事会相关制度规范,优化董事会工作流程。落实董事会职权,建立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以及后评估制度,落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每年定期向国资监管机构报告制度。
(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成效
1.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根据市财政局的各项资产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工作中的情况,完成全县国有资产年报、月报汇总上报工作,完成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审批、备案等具体工作,并积极推进机构改革单位资产划转工作,保证机构改革中国有资产不流失。
2.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根据县政府要求,对40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资产核查,核查盘盈资产27045件,其中房屋32幢、土地使用权18宗、车辆23台; 盘亏资产3002件价值2758.19万元,其中:房屋19幢价值368.44万元,车辆105台(含摩托车27辆)价值761.54万元;待处置报废资产753件价值1304.5万元;划拨资产562件价值608.4万元;借出资产34台价值60.46万元;借入资产822台。通过资产清查,提高了单位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意识,摸清了行政事业单位家底,保障了单位履职需要,保障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并对核查资产提出处理意见,盘盈资产按照购置价值、重置价值、评估价值或名义金额计入财务账,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盘亏资产根据资产盘亏原因,由单位写出申请,单位负责人审批后,附集体决策记录(党委会议记录等),经县政府审批后,报财政国资部门审批核减。
3、做好教育资产配置,保障教育条件改善和质量提升。做好原洛阳动漫创意学校抵债资产回购、过户、移交及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项目建设工作。在财政资金紧张的情况下,2019年6月与李永贞等4人签订资产回购协议,分5年6次支付回购款21722.75万元。由于原洛阳动漫创意学校存续问题,一直不能办理过户及移交手续,经与税务部门、土地部门多次沟通协调,报县政府会议研究,缴纳了税款,办理了不动产过户手续及资产移交手续;原动漫学校餐厅抵债给洛阳天辉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该公司一直不愿回购,经多次协商沟通,与该公司签订了资产回购协议,保障了职高学子的就餐需要,保障了社会的安定团结。同时积极支持职业教育,保障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项目顺利建设。伊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应付未付伊川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企业改制款1.25亿元、洛阳银行长期股权投资增值部分1.37亿元,为了发展教育事业,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国资中心与伊电集团签订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代建协议,用电力集团欠款抵顶工程款,项目累计投入资金3亿余元,该项目一期已竣工投用,已招收新生1500余名。项目建成后可满足4000余名学生的教学、实训、住宿需要,为县域经济发展培养坚实的技能人才。
(四)自然资源工作成效
1、加强林业执法工作。按照“简政放权,方便群众”要求,优化审批流程,共办理林政业务许可事项325件,审批林木采伐许可217件,依法批准采伐林木蓄积11651.89立方米。同时狠抓森林防火责任制等措施的落实,累计出动宣传车200多台次,印发张贴宣传标语、宣传材料2.5万份;累计防治各类林业有害生物0.85万亩,其中无公害防治面积0.2万亩。
2、加强伊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初步建成湿地生态监控系统,树立界桩、界碑177个,安装宣传标牌241块、环保宣传牌指示牌等214块、植物名称牌2500块,建设观鸟台2处,管护站2个;湿地鸟类资源增加了17种,植物增加了175种,发现了大量国家Ⅰ、Ⅱ级保护动植物。
3、合理配置资源性资产,推动土地市场平稳运行。增减挂钩报批6个批次,面积1493亩,保障了县重点项目华晟物流园、伊河悦等项目用地报批;批次报批上报省政府批复6个、面积1116.1亩,待批2个批次,面积580.7亩,保障了中钢洛耐一期、新伊高速、万安山医院等重点项目民生项目的用地需求。
4、强化耕地后备资源建设。一是完成4个耕地提质改造、1个土地整治项目、12396亩耕地备案入库工作。二是强力实施补充耕地项目的进度。吕店镇符村等15个乡镇91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新增耕地1000余亩,2018年第一批补充耕地项目增耕地1284.731亩。三是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完成实地拆旧344亩,新增耕地330亩。
5、强力推进矿山环境生态修复。完成总投资2191.13万元,涉及39个治理图斑、163.34公顷的汾渭平原生态修复项目,新增耕地面积13.22公顷、新增林地22.91公顷、新增草地面积7.93公顷,极大改善了项目区生态环境。完成彭婆万安山矿山环境治理项目,新增耕地246.9亩,林地24.45亩。
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一)国有企业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2020年受防控金融风险和政府债务化解等政策影响,企业存在较大的资金压力和发展动力。
建议:根据国家政策要求,进一步增强融资风险意识,及时把控市场动向,多策并举降杠杆减负债,优化企业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促进企业资产负债率稳步下降或保持在合理区间。加强下属企业间的相互融合、相互合作,做到有研发、有生产、有销售的完整产业链条,并通过发行专项债、自筹、入股、混改等方式,实现转型发展。
(二)行政事业性资产
一是资产与实物管理出现脱节现象。部分单位固定资产在出现变化之后,财务人员没有及时进行处理和调整,导致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不完善,资产统计数字有误差;重资产购置轻资产管理,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比较突出,固定资产长期不入账,造成账实不符。二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没有充分的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导致新增资产没有及时的入账、报废资产长期挂账以及资产存在浪费等现象。
改进意见:健全完善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夯实管理基础。一是持续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制度体系,加强资产全过程管理,健全产权转让、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资产管理制度,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加大资产配置标准建设力度,为预算编审提供科学依据。
(三)自然资源资产
在实际工作中,出现水资源利用与保有量的矛盾,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
改进意见:一是提升水资源配置能力。以水资源综合规划和水资源评价为依据,制定完善全县水资源调度方案、年度调度计划和应急调度预案,不断完善水利工程,使地表水、地下水、外调水、雨洪水和非常规水等多种水源得到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二是加大水生态修复保护力度。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对非法占用、违规建设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严格各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从严审批、从严监管入河排污口,确保水体水质持续提升;加强河湖渠清洁维护,促进河流和地区水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调查研究,准确摸清底数。定期或不定期对国有资产进行清查核对,进一步摸清国有资产的基础家底,全面掌握真实、准确、可靠的基础数据,为科学决策提供基础依据和参考。
(二)强化内外监督,加大监督监管力度。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等社会力量,形成相互配合的监督合力,使国有资产管理在阳光下运行。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加大对国有资产管理的业务和审计监督,特别是联合纪检、审计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对涉及违反组织规定或法律等行为,依法依纪交由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三)积极探索创新,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和推广先进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方法,将现代化网络技术与资产管理相结合,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在规范管理流程的基础上,构建资产监管体系,以信息化推动资本性支出预算控制、采购流程监管、资产处置风险预警等内部监管机制的落实。将制度体系移植到信息系统中,最终实现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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